神农架融媒体中心(记者 马黎明 通讯员 高坤)为大力弘扬服务企业群众的“店小二”精神,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能,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清单(2020年版)》通知精神,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落实,开出“首违不罚”第一单。
近日,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在松柏镇农贸市场冷冻库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商户的冷冻食品标识标签存在不规范的情况,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
在随后的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商户此次违法行为属首次发生轻微违法,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符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首违不罚”的条件。故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首违不罚”并不等于放任不管,更不会导致违法侥幸。林区市场监管局将健全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更多运用提醒、告诫、约谈等柔性执法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事前预防规范和教育引导,对整改不到位或严重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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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容错清单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首次实施容错清单所列轻微违法行为;二是实施轻微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后果、或者危害后果较轻;三是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或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责编:李碧秋 编发: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