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8-07-24 09:39  

(特约记者 黎辉 报道)7月19号,林区党委书记周森锋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审议了林区《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研究林区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利于加强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会议强调,要增强做好公益诉讼的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要增强接受公益诉讼监督的自觉性,提高法治意识,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要把握公益诉讼的时度效,做到顺势而为,紧紧围绕林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部署积极开展工作,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问题提起公益诉讼,倒逼社会主体和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要具体化构建协作机制,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与人民法院沟通协调,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切实做好开展公益诉讼各项保障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要抓好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和“绿盾”行动问题整改、河湖长制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三绿”工程、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和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要抓好保护升级的专项任务落地,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绿色产业体系、生态管护能力、自然资源环境监管执法升级。要强化齐抓共管,狠抓责任落实,做好协调联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和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研讨班精神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它事项。


相关阅读

0 条评论
来说两句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