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城乡居民看病报销不再受户籍限制

2017-09-12 10:14  

神农架新闻网(神农架报)(记者喻玲)9月11日,林区政府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动员会上传出好消息:根据《神农架林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神农架林区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医保覆盖范围,不再受户籍限制。

《办法》明确,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不再有户籍身份的“二元分划”。居民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不同的参保档次,按档享受相应待遇。参保实行年缴费制,农村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城镇居民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期为当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办法》还对新生儿和困难群体参保事项作出相应规定:在林区出生的新生儿,父母任一方参加了省内城乡医保的,新生儿可免缴当年参保费用,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医保待遇,次年则需以新生儿本人身份参保。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百岁老人、优抚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参保所需个人缴费资金由财政和民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给予全额资助。

(责任编辑:李碧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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