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各乡镇间签订流域横向补偿协议

2021-07-07 16:00  

神农架融媒体中心(记者 陈东东)上游护水清,下游给补偿。7月6日,林区各乡镇之间签订流域横向补偿协议,按照“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偿”的原则,正式建立起奖惩并重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协议采取奖补资金与生态保护支出责任挂钩、惩罚资金与生态治理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的方式,建立奖惩并重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受益者补偿、损害者赔偿、保护者受偿”的原则,流域上游地区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同时享有水质改善、水量保障带来利益的权利。流域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为改善生态环境付出的努力做出补偿。如青杨河流域,从上游松柏镇流向下游阳日镇,按季度计算,季度水质每项均稳定在Ⅱ类,松柏镇和阳日镇之间互不补偿;季度水质类别提升为Ⅰ类,下游阳日镇给予上游松柏镇15万元补偿资金;季度水质四项指标有一项不能稳定在Ⅱ类,上游松柏镇给予下游阳日镇5万元补偿资金,总资金15万元,年度考核共计60万元。

据了解,此协议将充分调动各乡镇上下游流域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形成“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流域保护和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林区的水环境质量。具体实施过程中,林区生态环境局将邀请林区检验检测中心每季度对跨界断面点位水质的总磷、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四项指标进行检测并提供数据,由林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共同核定考核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林区生态环境局还与省环科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并邀请省环科院专家对各乡镇相关负责人就“十四五”水环境治理方向与专项资金申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要求和审核要点进行培训。

责编:马黎明 编发: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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