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封锁野猪非洲猪瘟疫区的命令

2020-03-07 18:10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

关于封锁野猪非洲猪瘟疫区的命令

林区人民政府令〔2020〕第1号

        2020年3月3日,经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农业农村部公布,我区阳日镇、松柏镇发生了野猪非洲猪瘟疫情。为迅速扑灭疫情,阻断疫情蔓延,防止野猪疫情向家猪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一条、国务院《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非洲猪瘟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本封锁令:

一、从即日起对疫区实行封锁,封锁范围是:以阳日镇大坪村(曹家坡)和松柏镇清泉村(沙坡)死亡野猪所在现场为疫点,根据《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由疫点边缘向外扩13公里的区域,即:东至阳日镇鱼头河、冷盘垭;西至盘龙桥、古庙垭;北至麻湾举场河;南至宋洛长坊水果园。

按照《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版)》,受威胁区为从疫区边缘向外延伸50公里的区域,根据我区野猪活动半径和森林覆盖率高、林地面积大、野猪通道多及山峰河流形成的天然屏障等特点,确定受威胁区域范围为松柏镇、阳日镇、新华镇、木鱼镇、红坪镇、宋洛乡、大九湖镇、下谷乡的行政管辖区域。

二、立即启动《神农架林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Ⅱ级响应,阳日镇、松柏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要在林区野猪非洲猪瘟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预案要求认真开展疫情扑灭和控制工作。

三、封锁期间,在疫区及受威胁区范围内交通道路卡口设置临时检查消毒站,对出入人员、运输工具及物品运输实施强制检查消毒。在封锁期间,暂停生猪及其产品包括腊肉调运,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视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解除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禁令)。

四、加大全区野猪排查力度,对发现有野猪死亡现象,必须现场查看、采样,严格按照疫情处置要求对死亡野猪就近进行无害化深埋处理并封闭现场。对被污染或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严格彻底消毒。出入人员、车辆和相关设施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五、防止野猪疫情向家猪传播,加强封锁区内的家猪饲养管理,开展紧急免疫,定期对圈舍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对受威胁区的生猪,要加强检疫和疫情排查,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六、依法做好疫区现场隔离、封锁、控制的安全保卫和社会管理。依法做好交通疏导,严格查处利用疫情造谣惑众,扰乱社会和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七、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加强科普宣传,消除群众恐惧心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各部门、各乡镇接到命令后迅速组织落实封锁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要按“早、快、严、小”的原则,加强协调配合,迅速扑灭疫情,不得有误。

本命令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封锁令的解除,由林区人民政府另行下达。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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