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全面开展禁养区养殖场关停拆除工作
【导语】为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减轻畜禽养殖面源污染,切实保护我区生态环境,根据林区党委政府统一部署。近日,林区农业局,环保局,松柏镇等单位对松柏禁养区内已经签定拆除协议的养殖场先期开展关闭拆除工作。
【主体】此次拆除的禁养区养殖场位于松柏镇松柏村二组,根据《神农架林区畜禽禁止养殖区养殖场关停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松柏镇政府在前期入户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通过与养殖户沟通协商,详细解读林区相关文件政策,使养殖户了解了相关法律依据。双方就拆除补偿问题达成一致,共同签署了关停拆除补偿协议,为拆除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养殖户表示对于拆除工作没有异议,并会积极主动配合搞好养殖场关闭拆除工作。随后,相关负责人要求施工人员做到安全文明拆除,尽量不影响户主及周围居民的日常生活。
据了解,按照《神农架林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方案》的要求,此次关停的重点区域为松柏城镇建成区及建成区边界向外延伸500米的区域范围,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关停对象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到今年年底前,畜禽禁止养殖区域范围内所有畜禽养殖场(户)必须依法关停拆除或关停转产,逾期拒绝签订协议、不拆除、不转产、不搬迁的,依法强制拆除。禁养区内的散养户参照本方案关停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