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林区党委书记周森锋主持召开2018年度河湖长制领导小组会议,总结通报前期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进一步明晰责任,压实各级河湖长主体责任。
周森锋指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党中央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完善水治理体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制度安排,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和举措。当前,林区部分河流流域面积鉴定不准确、界限不清晰、名称不规范,管理存在“盲区”、“交叉”、协调难度大、工作琐碎等问题,要按照起止明晰、范围明晰、责任明晰、联系单位明晰、少跨乡镇的原则,进一步创新河湖管理办法,不断提高各级河湖长履职能力。
周森锋强调,一是要树牢“四个意识”。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实际精准施策,大力推进河湖长制落实。二是要强化问题管理。要认真梳理问题清单,逐一对照落实;按照年度、季度工作计划,做好分期评估;真正做到认河、巡河、治河、护河,确保心中有数。三是要抓牢重点任务。要以省级部署的专项行动、水电站生态水放流、河道采砂和堆放管理、责任查河四大任务为重点,实施过程管理、闭合管理,强化乡镇、执法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四是要坚持底线思维。要把握底线,有力防范生态环保风险,避免水污染事件、水资源环境违法事件的发生。五是要加强工作统筹。积极探索研究区、乡两级河湖长的工作方法创新和工作制度改革,明确各联系单位、联系人责任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各方协调,认真落实“一河一档”。六是要提升履责能力。主动学习相关文件、政策、法规,提升抓落实的能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推动各任务点、问题点整改落到实处。
林区党委副书记、政府区长刘启俊要求,区级河湖长要带头示范,主动研究每月、每季度的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制度许可,精准研判发现问题,真抓实干解决问题,建立河湖长制工作长效机制,让任务更清晰、成效更突出。
会议审议了《神农架林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一图、一表、一责任”的通知》。林区河湖长制办公室通报前期工作并对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
林区政府副区长牟波、沈绍平、李金玲、王常彬、向毅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