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主持召开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导语】8月31号,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波主持召开林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林区人大常委常务副主任何晟先,副主任王大兴、吴昌寿、杨敬元出席会议。
【主体】会议听取审议了林区监察委员会关于林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林区财政决算的报告。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林区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林区人民政府关于林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林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8年城市棚户区暨旧城改造、城市品质提升工程实施计划的议案》。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林区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林区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会议指出,林区监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在上级监委、林区党委的领导下全力做好机构融合,工作有声有色,监督执纪力度进一步加大,要加强监察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检查体制改试点的目标夯实办案的业务水平,要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保证办案质量,做到实事求是。
会议强调,要强化预算约束,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用好用活有限的资金,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要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加强财政资金建设,抓好财源培育。要妥善安排、科学处理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预算,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
会议指出,棚户区改造是惠及民生的好事,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健全功能、完善配套,让老百姓从中受益,提升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会议强调,要应审必审,严格落实到位,通过审计促进工作;要转化审计成果,让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要发挥宏观经济的管理职能作用,树立跑大项目、争取大资金的意识,实现新的经济增长点。
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波为新当选的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吕华彬颁发聘书,吕华彬向宪法宣誓。